一脛之大幾如要,一脛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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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賈誼在《治字策》中宣稱:“天下之勢,方病大腫,一脛之大幾如腰,一指之大幾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伸)
C
試題分析:本題考查對材料的理解能力,需要學生具備一定的古文閱讀能力。材料用比喻的方式論述了中央和地方的關系,西漢初年由于推行郡國并行制,后來造成了王國問題,形成地方割據勢力威脅中央政權,漢武帝時頒布“推恩令”徹底解決了王國問題。此題迷惑性不大,A、B、D三個選項可以輕易排除,只有C項符合題意。
譯文
治安策(節選)
〔西漢〕賈
【題 解】西漢初年,經過鎮壓韓信、英布、陳狶等諸侯的叛亂,沉重地打擊了異姓諸侯王的割據勢力。但到漢文帝時,同姓諸侯王的封地仍然很大,力量很強,直接威脅著西漢中央朝廷的安全。賈誼敏銳地覺察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在上呈給漢文帝的《治安策》中,著重論述了這一問題。他總結了漢初反分裂的歷史經驗和現實斗爭的經驗,指出諸侯王封國的強盛必然導致謀叛作亂,暫時的安定只是表面現象,如不及早采取措施,削弱諸侯王的勢力,一定會引起天下大亂。他進而提出了“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主張,以保證中央政府的統治。后來的吳楚七國之亂等事件,證實了賈誼的預見。賈誼堅持統一、反對分裂的思想是合乎歷史潮流的。但賈誼的主張沒有被文帝全部采納。文章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這個論點為中心,先論不這樣做不行,再論這樣做好處何在,層層深入,氣勢磅礴,以理服人,是論說文的典范。《治安策》全文很長,還論述了抗擊匈奴等重要問題,這里是節錄。
夫樹國固(1),必相疑之勢也(2),下數被其殃(3),上數爽其憂(4),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5)。今或親弟謀為東帝(6),親兄之子西鄉而擊(7),今吳又見告矣(8)。天子春秋鼎盛(9),行義未過(10),德澤有加焉,猶尚如是,況莫大諸侯權力且十此者乎(11)!
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國之王幼弱未壯(12),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13)。數年之后,諸侯之王大抵皆冠(14),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15),彼自丞尉以上徧置私人(16),如此,有異淮南、濟北之為邪?此時而欲為治安,雖堯舜不治(17)。
黃帝曰(18):“日中必bzgwgz_002/bz,操刀必割(19)。”今令此道順(20),而全安甚易(21);不肯早為,已乃墮骨肉之屬而抗剄之(22),豈有異秦之季世乎(23)!夫以天子之位,乘今之時,因天之助,尚憚以危為安,以亂為治,假設陛下居齊桓之處(24),將不合諸侯而匡天下乎(25)?臣又以知陛下有所必不能矣(26)。假設天下如曩時(27),淮陰侯尚王楚,黥布王淮南,彭越王梁,韓信王韓,張敖王趙,貫高為相,盧綰王燕,陳狶在代(28),令此六七公者皆亡恙(29),當是時而陛下即天子位,能自安乎?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天下肴亂(30),高皇帝與諸公倂起(31),非有仄室之勢以豫席之也(32)。諸公幸者乃為中涓(33),其次僅得舍人(34),材之不逮至遠也(35)。高皇帝以明圣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諸公(36),多者百余城,少者乃三四十縣,德至渥也(37),然其后十年之間,反者九起。陛下之與諸公,非親角材而臣之也(38),又非身封王之也(39),自高皇帝不能以是一歲為安(40),故臣知陛下之不能也。
然尚有可諉者(41),曰疏(42)。臣請試言其親者(43)。假令悼惠王王齊,元王王楚,中子王趙,幽王王淮陽,共王王梁,靈王王燕,厲王王淮南(44),六七貴人皆亡恙,當是時陛下即位,能為治乎?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若此諸王,雖名為臣,實皆有布衣昆弟之心(45),慮無不帝制而天子自為者(46)。擅爵人,赦死罪(47),甚者或戴黃屋(48),漢法令非行也。雖行不軌如厲王者,令之不肯聽,召之安可致乎!幸而來至,法安可得加!動一親戚,天下圜視而起(49),陛下之臣雖有悍如馮敬者(50),適啟其口,匕首已陷其胸矣。陛下雖賢,誰與領此(51)?
故疏者必危,親者必亂,已然之效也(52)。其異姓負強而動者(53),漢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54)。同姓襲是跡而動(55),既有徵矣(56),其勢盡又復然。殃禍之變未知所移(57),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后世將如之何!
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58),而芒刃不頓者(59),所排擊剝割(60),皆眾理解也(61)。至于髖髀之所(62),非斤則斧(63)。夫仁義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諸侯王皆眾髖髀也,釋斤斧之用,而欲嬰以芒刃(64),臣以為不缺則折。胡不用之淮南、濟北?勢不可也。
臣竊跡前事(65),大抵強者先反,淮陰王楚最強,則最先反;韓信倚胡(66),則又反;貫高因趙資(67),則又反;陳狶兵精,則又反;彭越用梁(68),則又反;黥布用淮南,則又反;盧綰最弱,最后反。長沙乃在二萬五千戶耳(69),功少而最完(70),勢疏而最忠(71),非獨性異人也,亦形勢然也。曩令樊、酈、絳、灌據數十城而王(72),今雖以殘亡可也(73);令信、越之倫列為徹侯而居(74),雖至今存可也。
然則天下之大計可知已。欲諸王之皆忠附,則莫若令如長沙王,欲臣子之勿菹醢(75),則莫若令如樊酈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76)。力少則易使以義(77),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諸侯之君不敢有異心,輻湊并進而歸命天子(78),雖在細民(79),且知其安,故天下咸知陛下之明。割地定制(80),令齊、趙、楚各為若干國,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孫畢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盡而止,及燕、梁它國皆然。其分地眾而子孫少者,建以為國,空而置之,須其子孫生者,舉使君之(81)。諸侯之地其削頗入漢者(82),為徙其侯國(83),及封其子孫也,所以數償之(84);一寸之地,一人之眾,天子亡所利焉,誠以定治而已(85),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地制壹定,宗室子孫莫慮不王(86),下無倍畔之心(87),上無誅伐之志,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貫高、利幾之謀不生(88),柴奇、開章不計不萌(89),細民鄉善(90),大臣致順,故天下咸知陛下之義。臥赤子天下之上而安(91),植遺腹(92),朝委裘(93),而天下不亂。當時大治,后世誦圣。壹動而五業附(94),陛下誰憚而久不為此(95)?
天下之勢方病大瘇(96)。一脛之大幾如要(97),一指之大幾如股(98),平居不可屈信(99),一二指搐(100),身慮亡聊(101)。失今不治,必為錮疾(102),后雖有扁鵲(103),不能為已。病非徒瘇也,又苦跖戾(104)。元王之子(105),帝之從弟也,今之王者(106),從弟之子也。惠王之子(107),親兄子也;今之王者(108),兄子之子也。親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109),疏者或制大權以逼天子(110),臣故曰非徒病瘇也,又苦跖戾。可痛哭者,此病是也(111)
選自中華書局排印本《漢書·賈誼傳》
建立的諸侯國過于強大,必然形成中央與諸侯相疑忌的形勢,諸侯已多次遭受這種局面的禍害,朝廷也多次受到諸侯叛亂的傷害,實在不是穩固中央政權、保全諸侯王國的辦法。而今或者有皇帝的親弟弟謀作“東帝”,或者有親兄之子發兵西向,眼下吳王抗拒朝廷命令的事又被人告上來了。皇帝正當壯年,行事得宜,沒有過失,對那些諸侯王恩德有加,尚且如此,何況還有一個最大的諸侯,其力量十倍于此呢。
然而天下尚能稍稍安定,這是為什么呢?這是因為,那些大諸侯國的國君年紀尚幼,朝廷給他們設置的太傅和丞相,還正掌握著大權。數年之后,這些諸侯王大多將成年,血氣方剛,朝廷委派的太傅丞相,會以身體有病為由被解職,于是諸侯國中從丞尉以上的大小百官,會全部安插諸侯王的親信,像這樣,同淮南王、濟北王的行為還有什么兩樣呢?到那時再想天下太平,即使是堯舜再世也沒有辦法了。
黃帝說:“太陽當頭時一定要曝曬物件,利刀在手時一定要宰割什么。”現在如果能夠按照這個道理去做,求得下全上安很容易;不愿及早行動,日后弄到毀棄骨肉之親,甚至送去殺頭,難道與秦朝末年有什么兩樣嗎?再說,處在天子的地位,乘著今日有利的時機,靠著上天的幫助,尚且擔心不能轉危為安,變亂為治,假設陛下處于齊桓公的地位,能不能大會諸侯、匡正天下呢?我又知道陛下是一定不能夠的。假設天下如過去一樣,淮陰侯韓堆仍在做楚王,黥布在做淮南王,彭越在做梁王,韓王信在做韓王,張敖在做趙王,貫高為趙相,盧綰在做燕王,陳狶在做代王,假令此六七公都還好好活著,在這種情況下,陛下即天子位,能自保平安嗎?我有理由認為陛下是不能的。秦末天下大亂,高皇帝與上述諸公一同起事,他并沒有如陛下那樣作為皇帝側室之子的勢力以為憑資,諸公中的幸運者才能成為近臣,等而下之者只能作門客,他們的才能同高祖相比差得遠了,高皇帝憑著圣明威武,登上了天子的寶座,分出肥沃的土地,封諸公為王,多的據有百余城,少的也有三四十個縣,恩德是很厚的了,但在其后的十年之間,叛亂發生了九次。陛下之與諸公,沒有親自同他們較量并使他們臣服,也沒有親自分封他們為諸侯王。從高皇帝開始就不能以此求得一年的太平,所以我知道陛下也是無法得到安寧的。
但是還有一種可以推諉的說法:這些人本不是高皇帝的親屬。那么我再來說說那些皇親。假令悼惠王仍做著齊王,元王做著楚王,中子做著趙王,幽王做著淮陽王,共王做著梁王,靈王做著燕王,厲王做著淮南王,這六七位貴人都還好好活著,在這種情勢下陛下登上皇位,能太平嗎?我又知道陛下是不能的了。像這些諸侯王,雖然名義上是臣子,實際上都認為同陛下是像平民兄弟那樣的關系,我估計他們沒有一個不想仿行皇帝的禮儀制度而自己做天子的。擅自封人爵位,赦免死囚,其中最為過分的人甚至用了皇帝的車馬儀仗,漢廷的法令在他們身上行不通了。即使是行為不軌像厲王這樣的人,命令他都不肯服從,召見他怎么可能來呢?即使來了,也不能繩之以法,觸動一個親戚,同姓王們就會相顧聯合起而謀叛。陛下的臣子中,即便有勇猛如馮敬這樣的人,剛剛開出口來,刺客的匕首就已經插入他的胸膛了。陛下雖然賢明,有誰能幫助你處理這些事呢?
所以異姓王一定會引起危險,同姓王也必定發生叛亂,這已經成為事實了。異姓王恃強發動暴亂的,漢朝已幸而戰勝他們,但又不改變之所以發生禍亂的制度。同姓王沿襲異姓王的行徑而謀叛,已經有兆頭了,象這樣發展下去,必同異姓王完全一樣。災禍的變化,還不知會怎么樣,賢明的陛下處于這種形勢,尚且不能得到安寧,到后世還能拿出什么辦法來對付呢?
屠牛坦之所以一天能解割十二頭牛,而鋒刃不鈍,是因為他所批擊剝割的地方,都在肌理肢節的縫隙之間。至于髖髀等大骨頭,就一定要用斧頭來砍了。仁義恩厚,就是天子的鋒刃;權勢法制,則是天子的斧斤。現在的諸侯王,都是那些髖髀之類,丟開斧斤不用,而想施以鋒刃,我以為不是缺口就是折斷。為什么不能用仁義恩厚去對待淮南王、濟北王這些人呢?是形勢不允許。
我曾總結過去的經驗,發現大抵是強者先反。淮陰侯韓信做楚王,最強大,就最先反叛;韓王信倚靠匈奴,接著又反叛;貫高有趙國的資助,就又反叛;陳狶兵精,又反叛;彭越憑借做梁王的勢力,又反叛;黥布利用做淮南王的條件,又反叛;盧綰最弱,最后反叛。長沙王的封地只有二萬五千戶,功勞少但最為完好,同皇族關系疏遠,卻最忠順,不是僅因為他秉性與眾不同,也是形勢造成的。假使當年讓樊噲、酈商、周勃、灌嬰也據有幾十個城市而封王,今天即使說他們已經因此而衰敗,也是可能的;如果讓韓信、彭越之流列為普通的徹侯,即使說他們至今仍完好也是不會錯的。
那末天下之大計已經可以知道了。想要諸侯王都忠實附順,則莫過于使他們都象長沙王;想要臣子不至于因為謀反而被剁成肉醬,莫過于使他們都象樊噲、酈商那樣;想要使天下太平,莫過于多封一些諸侯,并減弱每個諸侯國的力量。力量單薄就容易使他們遵守朝廷法紀,國土狹小則不會有邪念。讓天下之勢,象身體指使臂膀,臂膀帶動手指,沒有不服從的。諸侯國的君主不敢有什么異心,象車輻歸聚軸心那樣,歸心于天子,即使是平民百姓,也知道能夠安心,所以天下人都會體會到陛下的英明。定出分割土地的制度,規定齊國、趙國、楚國各分為若干小諸侯國,使悼惠王、幽王、元王的子孫,全都依次得到祖上所受的封地,一直到土地分完為止,其余梁、燕各國都照這樣辦。那些分地多而子孫少的諸侯王,可以讓一些新建立的諸侯國,暫時空缺而擱置一邊,等待他們有了子孫,再讓子孫去做諸侯國國君。諸侯國因犯罪而被朝廷挖奪了大片土地的,就遷徙他們的侯國,等到封他們的子孫時如數嘗還。諸侯國的一寸土地、一個轄民,天子都不據為已有,只是為了國家穩定而已,所以天下人都知道陛下的廉明。分土制度確立之后,皇室宗族的子孫都不愁做不成王了,下面沒有背叛的念頭,上面沒有誅伐的打算,所以天下之人都理解陛下對他們的仁愛。法令制訂了無人觸犯,命令發布后無人反對,象貫高、利幾那樣的叛謀就不會產生,柴奇、開章的反計也不會萌發,百姓安于本業,大臣更加恭順,因此天下人都領會到陛下的法理用心。即使是年幼小兒做皇帝天下也會安定,甚至扶植遺腹子為君,或以亡君的禮服接受朝拜,天下也不會亂套,當代天下大治,后世歌頌圣明。采取一個措施,可以得到明、廉、仁、義、圣五項功業,陛下究竟顧忌什么而久久不這樣做呢?
當今天下形勢,毛病正如腳腿嚴重浮腫,一條小腿腫得和腰一樣粗,一根腳趾腫得象腿一樣大,平時無法屈伸,只要有一二個腳趾抽筋,就會擔心整個身體失去依靠,錯過今天的機會不治療,一定會成為頑癥,以后即使有扁鵲那樣的神醫,也無能為力了。毛病還不單是腳腿浮腫,還苦于腳掌扭折。元王的兒子,是陛下的堂弟,現在繼位的,是堂弟的兒子;惠王的兒子,是陛下親哥哥的兒子,現在繼位的,是兄子之子。嫡系子孫有的還沒有封地以使天下安定,非嫡系子孫反倒握有大權以威脅天子。所以我說,還不單有腳腿浮腫的毛病,又苦于腳掌扭折,本末倒置。可以為之痛哭的,就是這種病啊!
【注 釋】
(1)樹國:建立諸侯國。 (2)相疑:指朝廷同封國之間互相猜忌。通行本《漢書》“疑”下無也字,據《群書治要》補。 (3)被:遭受。 (4)爽:傷敗,敗壞。 (5)安上而全上:指穩定中央政權,保全黎民百姓。 (6親弟:指漢文帝的弟弟淮南厲王劉長。謀為東帝:《漢書·五行志下之上》:淮南王長“歸聚奸人謀逆亂,自稱東帝”。劉長的封地在今安徽淮河以南地區,在長安的東方。劉長謀反后被廢死。 (7)親兄之子:指齊悼惠王劉肥的兒子濟北王劉興居。鄉:向。漢文帝三年(前177)濟北王謀反,發兵襲擊滎陽,失敗被殺。 (8)見告:被告發。句指吳王劉濞抗拒朝廷法令而被告發。 (9)春秋:指年令。春秋鼎盛,即正當壯年。 (10)行義未過:行為得宜,沒有過失。 (11)莫大:最大。十此:十倍于此。全句意指吳王等諸侯的實力,要比前述親弟、親兄之子大得多。 (12)大國之王:指較大的封國的諸侯王。 (13)傅:朝廷派到諸侯國的輔佐之官。相:朝廷派到諸侯國的行政長官。 (14)冠:二十歲。古代男子二十歲時舉行冠禮,標志已成年。天子、諸侯則在二十歲時加冠。 (15)稱病賜罷:被以衰病為由罷免。 (16)丞尉:縣官。“丞尉以上”泛指諸侯國之官吏。徧:同“遍”。《漢書》通行本作偏,據《群書治要》改。 (17)堯舜:上古傳說中的圣明之君。 (18)黃帝:古史傳說中的上古帝王。 (19) bzgwgz_002/bz(wèi位):曬,曬干。兩句比喻機不可失。二句見《六韜》太公之語,《六韜》是一部講兵法的書。 (20)此道:即前引黃帝話中的道理。順:遵循。 (21)全安:下全上安。 (22)墮:毀棄。骨肉之屬:指同姓諸侯王,他們都是皇帝的親屬。抗:舉。剄:割頭頸。 (23)季世:末年。 (24)齊桓:齊桓公,春秋時齊國國君,曾多次大會諸侯訂立盟約,成為春秋時第一個霸主。 (25)匡:匡王,挽救。 (26)以上三句的假設是說,如果文帝處于齊桓公的地位(沒有天子之位,沒有有利的時機,沒有天助),便一定不能成為霸主。 (27)曩時:從前,以往。 (28)“淮陰侯”八句:淮陰侯即韓信,漢朝建立時封為楚王,后降為淮陰侯,因謀反為呂后所殺;黥布即英布,漢初封為淮南王,彭越漢初封為梁王,都因謀反被劉邦所殺;韓信指韓王信,戰國時韓國的后代,漢初封韓王,后投降匈奴反漢:張敖,漢高祖劉邦的女婿,漢初諸侯王趙王張耳的兒子,襲封趙王,后因與趙丞相貫高謀刺劉邦的事有牽連,改封平宣侯;盧綰(wǎn宛),漢初封燕王,后叛逃匈奴,被封為東胡盧王,死于匈奴中;陳狶(xī希),漢初任諸侯國代國丞相,后反漢,自立為趙王,被殺。這些人都為異姓諸侯王。 (29)亡恙:無病。亡,同“無”。 (30)肴亂:混亂。肴,同“淆”。 (31)高皇帝:即漢高祖劉邦。倂起:一齊起兵反秦。 (32)仄室:側室。豫:預。席:憑藉。文帝劉恒自稱高皇帝側室之子,呂后死后,周勃等平定諸呂,劉恒以代王入為帝。這里以劉邦同文帝比。 (33)中涓:皇帝的親近之臣。劉邦起兵時,任命曹參為中涓,周勃等亦曾為中涓。 (34)舍人:門客。樊噲等曾為劉邦舍人。 (35)不逮:不及。 (36)膏腴:肥沃。王(wàng):封王,動詞。 (37)渥:優厚。 (38)角:競爭、較量。臣之:使他們臣服。 (39)身封:親自分封。 (40)是:指親自分封諸侯之事。 (41)諉:推諉,推托。 (42)疏:疏遠。指相對于親戚而言,韓信等都是異姓王。 (43)親者:指同姓諸侯王。 (44)“假令”七句:悼惠王,劉肥,劉邦子,封齊王;元王,劉交,劉邦弟,封楚王;中子,劉邦子如意,封趙王;幽王,劉邦子劉友,封淮陽王,后徙趙;共(gōng公)王,劉邦子劉恢,封梁王;靈王,劉邦子劉健,封燕王;厲王,即淮南王劉長,厲是謚號。 (45)布衣:平民百姓。昆弟:兄弟。句意說同姓諸侯王并不把君臣之義放在眼里,只是以平民兄弟的關系看待文帝。淮南厲王即曾稱文帝為“大兄”。 (46)帝制:指仿行皇帝的禮儀制度。 (47)爵人:封人以爵位。二句所寫封爵、赦死罪,都是應屬于皇帝的權力。 (48)黃屋:黃繒車蓋。皇帝專用。 (49)圜(huán)視而起;向四方看。圜,圍繞。起:發生騷亂。 (50)馮敬:漢初御史大夫,曾彈劾淮南厲王長。 (51)誰與:與誰。領:治理。 (52)效:結果。 (53)負強而動:憑恃強大發動暴亂。 (54)其所以然:指導致這種局面的分封制度。 (55)襲:沿襲。這句暗指吳王劉濞。 (56)徵:徵象,兆頭。 (57)移:改變。這里有趨向的意思。 (58)坦:春秋時人名,以屠牛為業。 (59)芒刃:鋒刃。頓:通“鈍”。 (60)排:批,分開。 (61)理:肌肝之文理。解(xiè懈):通“懈”,四肢關節、骨頭之間的縫隙。 (62)髖(kuān寬):上股與尻之間的大骨。髀(bì敝):股骨。髖髀泛指動物體中的大骨。 (63)斤:砍木的斧頭。斤、斧在這里作動詞用。 (64)嬰:施加。 (65)跡:追尋。跡前事,總結歷史的經驗。 (66)韓信:韓王信,見注(28)。胡:匈奴。 (67)因:憑借。資:資助,供給。 (68)用梁:利用封為梁王的勢力。 (69)長沙:長沙王。漢初吳芮被封為長沙王,子孫世襲。在:同“才”。只。二萬五千戶,指長沙王所統治的戶數。 (70)完:保全。 (71)勢疏:與皇帝關系疏遠。 (72)樊:舞陽侯樊噲。酈:曲周侯酈商。絳:絳侯周勃。灌:潁陰侯灌嬰。 (73)以:同“已”。 (74)信:韓信。越:彭越。倫:輩。徹侯:爵位名,后避漢武帝劉徹諱改為通侯,又改為列侯,只享受封地的租稅,不問封地行政,也不一定住在封地。 (75)菹醢(zū租hǎi海):把人殺死剁成肉醬。 (76)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多封諸侯國而減弱每個諸侯國的力量。 (77)使以義:使之遵守朝廷法紀。 (78)輻(fú福):車輪中連接輪圈與輪軸的直木。輻湊,歸聚。 (79)細民:平民。 (80)割地定制:定出分割土地的制度。 (81)舉使君之:讓他們去做空置的諸侯國的國君。 (82)削頗入漢者:諸侯王有(因犯罪)而被削地由漢朝中央政府沒收的。頗:大量。因被削之地可能在諸侯國的中心地帶,所以下文有“為徙其侯國”的做法。 (83)為徙其侯國:把這個侯國遷往他處。 (84)數償之:照數償還。即將被沒收的土地還給他們。 (85)“一寸之地”四句:意為天子多封王并非與各諸侯王爭利,而是為了穩定國家。 (86)莫慮不王:不愁不做王。 (87)倍畔:背叛。倍,同“背”。 (88)利幾:人名,項羽部將,降漢被封為潁川侯,后反叛被殺。 (89)柴奇、開章:人名,兩人均參與淮南王劉長的謀反事件,為之出謀畫策。 (90)鄉:向。 (91)赤子:嬰兒。這里指年幼的皇帝。句意說即使初生的嬰兒繼承帝位,天下也仍然太平。 (92)植:扶植。遺腹,遺腹子。句意說讓沒有被皇帝親自立為太子的兒子繼承帝位。 (93)朝:朝拜。委裘:亡君留下的衣冠。句意說舊君已死,新君未立,把亡君的衣冠放在皇座上接受朝拜。一說,謂幼君不勝禮服,坐朝則委裘于地。 (94)五業:指上文所說的明、廉、仁、義、圣五項功業。 (95)誰憚:憚誰,顧忌什么。誰,何。 (96)瘇(zhǒng腫):腿腳浮腫。 (97)脛:小腿。要:腰。 (98)指:腳趾。股:大腿。 (99)平居:平時。信:伸。 (100)搐:抽搐。 (101)亡聊:無所依賴。兩句意為一二個腫著的腳趾一抽搐,就害怕整個身體支撐不住。 (102)錮疾:積久不易治的病癥。 (103)扁鵲:人名,春秋戰國時的名醫。 (104)跖(zhí直)戾:腳掌扭折。 (105)元王:楚元王劉交,劉邦的弟弟。元王之子,楚夷王劉郢客。 (106)今之王者:指楚王劉戊。 (107)惠王:齊悼惠王劉肥,劉邦子。 (108)今之王者:指齊共王劉喜。 (109)親者:指文帝的子弟。 (110)疏者:指從弟、兄子之子。逼:同“逼”。(111)“可痛哭者”兩句:賈誼《治安策》開首有:“臣竊惟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以長嘆息者六……”。這里節選的一大段,就是“可為痛哭者一”。
賈誼《治安策》原文及賞析
◇原文
夫樹國固,必相疑之勢,下數被其殃,上數爽其憂,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①。今或親弟謀為東帝,親兄之子西向而擊,今吳又見告矣②。天子春秋鼎盛,行義未過,德澤有加焉,猶尚如是,況莫大諸侯,權力且十此者乎③?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國之王幼弱未壯,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④。數年之后,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彼自丞尉以上,偏置私人,如此,有異淮南、濟北之為邪?此時而欲為治安,雖堯、舜不治。黃帝曰:“日中必熭,操刀必割。⑤”今令此道順而全安甚易⑥。不肯早為,已乃墮骨肉之屬而抗剄之,豈有異秦之季世乎⑦?
夫以天子之位,乘今之時,因天之助,尚憚以危為安,以亂為治⑧。假設陛下居齊桓之處,將不合諸侯而匡天下乎?臣又知陛下有所必不能矣。假設天下如曩時,淮陰侯尚王楚,黥布王淮南,彭越王梁,韓信王韓,張敖王趙,貫高為相,盧綰王燕,陳豨在代,令此六七公者皆無恙,當是時而陛下即天子位,能自安乎?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天下肴亂,高皇帝與諸公并起,非有仄室之勢以豫席之也⑨。諸公幸者乃為中涓,其次厪得舍人,材之不逮至遠也⑩。高皇帝以明圣威武即天子位,割膏腴之地,以王諸公,多者百馀城,少者乃三四十縣,德至渥也。然其后七年間,反者九起。陛下之與諸公,非親角材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自高皇帝不能以是一歲為安,故臣知陛下之不能也。
然尚有可諉者曰疏。臣請試言其親者。假令悼惠王王齊,元王王楚,中子王趙,幽王王淮陽,共王王梁,靈王王燕,厲王王淮南,六七貴人皆無恙,當是時陛下即位,能為治乎?臣又知陛下之不能也。若此諸王,雖名為臣,實皆有布衣昆弟之心,慮亡不帝制而天子自為者。擅爵人,赦死罪,甚者或戴黃屋,漢法令非行也。雖行不軌如厲王者,令之不肯聽,召之安可致乎?幸而來至,法安可得加?動一親戚,天下圜視而起,陛下之臣雖有悍如馮敬者,適啟其口,匕首已陷其胸矣。陛下雖賢,誰與領此?故疏者必危,親者必亂,已然之效也。其異姓負強而動者,漢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襲是跡而動,既有征矣,其勢盡又復然。殃禍之變,未知所移,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后世將如之何!
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而芒刃不頓者,所排擊剝割,皆眾理解也。至于髖髀之所,非斤則斧。夫仁義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諸侯王皆眾髖髀也,釋斤斧之用,而欲嬰以芒刃,臣以為不缺則折。胡不用之淮南、濟北?勢不可也。
臣竊跡前事,大抵強者先反。淮陰王楚最強,則最先反;韓信倚胡,則又反;貫高因趙資,則又反;陳豨兵精,則又反;彭越用梁,則又反;黥布用淮南,則又反;盧綰最弱,最后反。長沙乃在二萬五千戶耳,功少而最完,勢疏而最忠,非獨性異人也,亦形勢然也。曩令樊、酈、絳、灌據數十城而王,今雖已殘亡可也。令信、越之倫列為徹侯而居,雖至今存可也。
然則天下之大計可知已。欲諸王之皆忠附,則莫若令如長沙王;欲臣子之勿菹醢,則莫若令如樊、酈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諸侯之君,不敢有異心,輻湊并進,而歸命天子。雖在細民,且知其安,故天下咸知陛下之明。割地定制,令齊、趙、楚各為若干國,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孫,畢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盡而止。及燕梁他國皆然。其分地眾而子孫少者,建以為國,空而置之,須其子孫生者,舉使君之。諸侯之地其削頗入漢者,為徙其侯國及封其子孫也,所以數償之。一寸之地,一人之眾,天子亡所利焉,誠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地制一定,宗室子孫,莫慮不王,下無倍畔之心,上無誅伐之志,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貫高、利幾之謀不生,柴奇、開章之計不萌,細民鄉善,大臣致順,故天下咸知陛下之義。臥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亂。當時大治,后世誦圣。一動而五業附,陛下誰憚而久不為此?
天下之勢,方病大瘇。一脛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一二指搐,身慮無聊。失今不治,必為錮疾,后雖有扁鵲,不能為已。病非徒瘇也,又苦跖盭。元王之子,帝之從弟也,今之王者,從弟之子也。惠王之子,親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親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權以逼天子。臣故曰:非徒病瘇也,又苦跖盭。可痛哭者,此病是也。
◇注釋
①樹國:分封諸侯國。固:強大。數(shuò):屢次。被:受。殃:禍害。上:指皇帝。
②親弟謀為東帝:指漢文帝弟淮南王劉長,于文帝六年(公元前174年)勾結匈奴謀反。因其封地淮南在長安東面,所以說謀為東帝。親兄之子西向而擊:指漢文帝兄悼惠王劉肥的兒子濟北王劉興居,于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乘文帝去太原抗擊匈奴,企圖襲取滎陽。今吳又見告:指漢高祖劉邦的侄子吳王劉濞,在封國境內鑄錢、煮鹽,招納天下亡人,擴張其勢力,被人告發。
③春秋鼎盛:年富力強。莫大:強大。
④傅、相:即太傅和相國,是漢中央王朝派往諸侯王國輔佐的最高行政長官。
⑤熭(wèi):曝曬。意為要抓緊時機。
⑥道:指機不可失的道理。全安:保全諸侯,安定朝廷。
⑦已乃:以后就。墮:同“隳”,毀壞。抗剄:指殺頭。季世:末世。
⑧憚:擔心、顧慮。
⑨肴亂:混亂。仄室:古代卿大夫嫡長子之外的兒子為側室。仄,同“側”。仄室之勢:指很小的權勢。豫:同“預”,預先。席:依靠、憑借。
⑩中涓:皇帝貼身的侍從官。指身邊的大臣。廑:同“僅”,才。舍人:供奉宮中的近侍之臣。
渥:深厚。
反者九起:指漢高祖五年至十一年發生的黥布、彭越、韓王信、盧綰、陳豨、韓信、貫高、臧荼、利幾的反叛,共為九起。
角材:較量才能的高低。
諉:推托。疏:疏遠。
布衣:平民,這里是“一般”的意思。這句意為:其實都把與天子的關系看做像普通百姓家的兄弟關系。亡不:即無不。帝制:皇帝的禮儀制度。這句意為他們沒有一個不想采用皇帝的儀制,把自己看成天子一樣的人。
擅爵人:擅自授爵位封賜給人。黃屋:古時皇帝車上絲織的黃色車蓋,用以指帝王的車。非行:不能推行。
圜視:眼睛圓瞪著看,即怒目而視。圜:同“圓”。悍:勇猛。馮敬:漢文帝時任御史大夫,曾揭發淮南王劉長的謀反陰謀,遭刺客所殺。
效:證明、驗證。
同姓襲是跡而動:同姓諸侯王沿襲異姓王的足跡進行反叛。復然:指恢復過去這樣的叛亂局面。
屠牛坦:相傳為春秋時善于宰牛的人,名坦。一朝:一天。解:剖割。芒刃:鋒利的刀刃。頓:同“鈍”。排:切除。理:指肌肉紋理。
髖(kuān):胯骨。髀(bì):大腿骨。斤:砍刀。
嬰:對付。
竊跡:私下迫尋推究。
完:全。
樊:指樊噲,漢初封舞陽侯,后任左丞相。酈:指酈商,漢初封曲周侯,后任右丞相。絳:指絳侯周勃,漢文帝時為右丞相。灌:指穎陰侯灌嬰,曾任太尉、丞相。雖已殘:即使已經衰敗滅亡了。亡可:不可。
菹醢(zū_hǎi):剁成肉醬。
制從:順從。
畢以次:全都按長幼的次序。分(fèn)地:分內的土地,指諸侯王的封地。
須:等待。舉使君之:意為全部交給他們的子孫去統治。
削:剝奪。頗:很多、大量。徙:搬動,這里是“調整”的意思。所以數償之:意為把剝奪了的土地如數全部償還給他們的子孫。
倍:背。畔:同“叛”。
利幾:原為項羽部將,后降漢封為潁川侯,于公元前202年叛亂被殺。柴奇、開章:均是淮南王劉長的謀士,曾參與謀反。萌:發生。
赤子:剛生的嬰兒。這里指年幼的皇帝。植遺腹:立遺腹子。朝委裘:朝拜先帝的遺衣。
一動:指“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這一措施。五業:指上文所述的明、廉、仁、義、圣等五項功業。
瘇(zhǒng):腳腫病。
脛:小腿。要:同“腰”。平居不可屈信:平時不能彎曲和伸直。信,同“伸”。搐(chù):抽搐。身慮無聊:全身感到難受。無聊,無所依靠。
錮疾:不治之癥。扁鵲:姓秦,名越人,戰國時名醫。
跖盭(lì):腳掌扭折。
親者:指同姓諸侯王中漢文帝的近親。疏者:指同姓諸侯王中漢文帝的遠親,如劉戊、劉則等。逼:威脅。
◇鑒賞
本文又名《陳政事疏》,是從原文節錄的其中一部分。賈誼針對文帝時同姓諸侯王勢力逐漸強大甚至威脅到中央政權的情況,提出的削弱諸侯國力量、為漢王朝鞏固中央集權、保持長治久安而獻的一篇著名策論。可惜文帝沒有采納其意見,以至到景帝時發生了吳、楚七國之亂。
本篇主旨在于“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不僅從反面論述了如果不這樣就難以長治久安,而且從正面論述了只有這樣才容易實現長治久安,強調了削弱諸侯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全文洋洋灑灑六千言,述“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嘆息者六”,為西漢第一長文,為后世萬言書之祖。
這篇策疏有三個鮮明的特色:一是能著眼于全局,即從安定和鞏固當時漢王朝的政權出發,這最能打動當時統治者的心,促使其對當時形勢有一個清醒深刻的認識,引起重視。二是能抓住要害,即當時同姓諸侯王的地方割據勢力是對漢王朝中央集權的最大的潛在威脅,是漢王朝政權能否鞏固的要害問題,且漢文帝親身遭遇的事件就是有力的例證,具有無可置辯的說服力。三是提出了可行的政策,即“眾建諸侯而少其力”。這一策略執行時阻力小,能消除漢王朝的隱患于無形之中,具有切實的可行性。而其推行,無疑會對推動國家統一、鞏固中央集權制起到有益作用。凡此種種,皆充分顯示了具有改革抱負的青年政治家賈誼的遠見卓識。
文章運用大量歷史的、現實的事例和比喻以及經典名言,正反論證,以古證今,痛切陳辭,用典精到,比喻貼切,辭鋒凌歷,感情充沛,氣勢逼人,確實是一篇波瀾壯闊、如海如潮的政論華章,歸震川評此文為“千古書疏之冠”,對后世有著深遠影響。
◇妙評 此文凡七節,而起結變化,節節不同。
——明·唐順之《文編》卷五
是篇正對當時諸侯王僭擬地過古制**,主意在“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一句。此句以前,言不若此而治安之難。此句以后,言能若此而治安之易。起結總是勉以及時速為之意。雖只重少同姓之力,卻將異姓層層較量,尤妙于賓主之法。
——清·吳楚材、吳調侯《古文觀止》卷六
賈策斷推西京文第一。有家令之峻刻,而術非名法;有廣川之醇茂,而氣更英多;急勢緩勢相衡,夾喻夾正入化,辟盡眉山匠巧。
——清·浦起龍《古文眉詮》卷三十二
這幾個字的典故你知道嗎
殷yīn
甲骨文的“殷”字,右邊是個腹部突出的人形,左邊是一個人手里拿著一支針,表示手執針給一個身患嚴重腹疾的人治病。遠古時代,人們除了用石刀切割膿腫瘀血之外,還有用骨針、竹針或金屬針實行針刺療法。或用石片、牛角片實行痧、放血治療。
“殷”就是放血、針刺。而放出的血多為赤黑色,因此“殷”就有黑紅色的意思,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殷紅色的鮮血”。從中可看出,“殷”字里包含著豐富的醫學知識,直到今天,人們還在用針灸、刮痧、放血等手段來治療疾病。
“殷”的演變
金文的 “殷” 字是個左右結構的會意字。左邊是個“身”字,像個面孔朝右,挺著大肚子的人。右邊是個又“字,上面一橫,像一雙手,拿著小棒或小槌之類的東西在擊打樂器。
小篆的“殷”字也是會意字,但字形有所不同。它左邊是反過來的“身”字,有身體轉過來的意思。右邊是“殳”,這是古代的一種武器,這里表示隨身攜帶的跳舞時使用的道具。整個意思就是這個人轉過身來既跳舞,又擊打樂器,表示音樂很響,場面熱烈。
“殷”字的本義為盛大,如:殷盛。后轉義表示富足、豐盛。如:殷富、殷實。“殷”字也表示黑紅色,如:殷紅、朱殷。殷,表示熱情周到,如:殷情、招待甚殷。
圓竹籠——“東”
東 dōng
東,在我們的記憶里,這個字大概就只有兩層意思:東南西北,指方位;東西,泛指物品。其實,“東”的本義與方位并沒有任何關系,其造字的靈感主要來源于某樣“東西”。許多人并沒有從真正的“東”字入手,以至于常常誤解,許慎說它是“從日在木中”,(《說文·東部》:“東,動也。從木。官溥(人名)說,從日在木中。”)似乎說的也是“東方”,而且有“東方未明”的意思。
那么,“東”的造字靈感來源于哪樣“東西”呢?如圖所示,從甲骨文來看,它是個象形字,像用竹木編的籠子,這種籠子可以用來籠火、照明或熏物,類似燈籠。有人根據發音,判定“東”是燈籠的“籠”的初文。另外,這種“東”也可以作為容器來裝東西,有些像現在農村里捕泥鰍用的竹簍。
東,本義指圓竹籠,俗語稱圓鼓鼓的東西為“圓鼓籠東”,由此泛指物品為“東西”。點燃的燈籠,令人聯想到從東方升起的紅彤彤的太陽,所以“東”被借指東方、東道主等意思。至于燈籠一類的本義,逐漸被人們遺忘了,因為有“籠”來代替“東”。
“東”在金文里還保存著甲骨文的樣式,篆體字有些變形,不大容易看出籠子的樣子。楷書根據篆書寫作“東”,如今簡化為“東”。
“焚”林與打獵
焚 fén
放火燒山或林中縱火,現在是違法行為。在遠古時代,這卻是一種特殊的生產手段,不僅無罪,反而常常是最高統治者們親自參加,并帶有娛樂性質的活動。這一點,不僅古文獻中有許多記載,從古至今一脈相承的“焚”字,也是個很好的證明。
商代甲骨文中有許多“焚”字,有的是手舉火把燒林之形,有的省去下部的火棍和手。可以想象這燒林的場景,如果是干旱季節,一定濃煙滾滾、烈焰飛騰。那么,古人究竟為什么跟草木過不去,必“焚”之而后快呢?他們“焚”林的目的何在?曾經有不少學者認為,“焚”的目的在于種植,即所謂燒田耕作法,等同于現在某些農村地區還在用的“燒荒”。按這種解釋,商代農業還處于刀耕火種階段,只靠焚燒草木作為肥料,并不知道施糞肥。但是,經過專家們深入研究,發現這種解釋并不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其一,商代農業已非常發達,卜辭有極清楚的施用人工糞肥的記載。其二,大量的卜辭證明,“焚”是商代田獵的方法,舉火燒林是為了獵取野獸。
從現存卜辭來看,商王武丁及其孫康丁比較喜歡焚林打獵。點起一把大火,滿山遍野地燒起來,使得野獸們無處藏身,再用其他手段(如射、逐、阱)來捕取。這在當時該是多么熱鬧,多么充滿野性的一件事情,應該人人都是大獲全勝、滿載而歸。一直到春秋時代,這種活動還經常在各諸侯國間舉行,《春秋左傳》、《列子》、《韓非子》、《淮南子》等書都有記載。其中,《韓非子·內儲說上》有魯哀公的一次焚林打獵活動,最具有代表性:“魯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火勢向南蔓延)。恐燒國,哀公懼,自將眾趨而救火(親自率領大家趕緊跑去救火),左右無人,盡逐獸而火不救。乃召問仲尼……”后來,魯哀公采納了孔子的意見,下令:“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誰不去救火,就按投降敗北之罪論處)”,才算把火撲滅了。
由此可見,甲骨文的“焚”,是舉火燒林,用以打獵。《說文》的解釋是正確的:“焚,燒田也。從火、棥,棥亦聲。”但字形解說有些問題,不應該是火燒“棥(藩籬)”。“焚”這個字,金文也有,不多見,字形結構與甲骨文相同,只是下面的“火”有些變形。
大概到了戰國時代,君主們忙于合縱連橫,焚林打獵的活動逐漸減少。到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后,“焚”的對象由草木變成了書籍,焚林變為焚書,成為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場浩劫。項羽一入咸陽,“焚”的對象又由書籍變而為宮室,一把火,將咸陽宮化為灰燼。此后,“焚”的對象日益擴大,字義也逐漸抽象,甚至與“燒”同義了。凡將某物點火燒掉都可稱焚,如焚香、焚紙、焚帛等。甚至人也在“焚”的對象之列,有焚首、焚身、焚刑(《周禮·秋官·掌戮》“凡殺其親親者焚之”)。“焚”與“燒”又可以合稱為“焚燒”或“燒焚”。前者如《墨子·天志下》:“焚燒其祖廟,攘殺其犧牲”。后者如曹植《送應氏》詩:“宮室盡燒焚”。
現在,人們已經是“焚”、“燒”不分了,有幾個知道“焚”的對象原本只是草木?又有幾個人知道,“焚”的背后所包含的那熱熱鬧鬧,焚林打獵的場面呢?
笑問“客”從何處來
客 kè
“笑問客從何處來”,借賀知章《回鄉偶書》的一句詩,作為標題,來談談“客”的來歷。日常生活中,人們不免要做“客”、請“客”、待“客”,“客”這個字也就經常掛在嘴邊。但要從文字學上,追查“客”從何處來,還得費一番功夫。
“客”字的起源可能比較晚。甲骨文里只有“賓”,沒有“客”。稍晚的銘文里才出現這個字,寫法和現在差不多,也是寶蓋頭下一個“各”字,小篆規范一點。寶蓋頭是一間屋子的形狀,“各”又是什么意思呢?簡單來說,“各”是“到”的.意思,就是從外而至,甲骨文中倒有“各”這個字。
甲骨文“各”與出入的“出”字很相似,不同的是:“各”,腳趾朝里;“出”,腳趾朝外。甲骨文、金文里的“各”字,都是“來”、“至”的意思。在文獻里,“各”又寫成“格”,意思相同。
這么說來,“客”是從“各”而來,“各”又與古人穴居有關。有人自外而入,即所謂“客”。引申開來,凡從甲地到乙地,都可稱為“客”。《說文》:“客,寄也,從宀,各聲。”把客看作形聲字。其實,形聲之中也包含著會意的成分呢!
“要斬”與腰斬
要 yāo , yào
在古代,犯了大罪,觸怒君主,或違抗軍令,是要被“斬”的。斬有兩種:一是斬首,二是斬腰。腰斬,攔腰斬為兩截,比斬首更嚴厲的刑罰,古書中很常見,但有些記作“要斬”。比如《漢書·武帝紀》有多處“要斬”:“樂通侯欒大坐(坐:因)誣罔要斬”,“丞相屈犛下獄要斬,妻梟首”等等。這些“要斬”,不是將要“斬”,而是“腰斬”。那為什么這些“腰”字,可以不加月(肉)旁呢?
“腰”寫作“要”,是因為“要”本來就是人體的腰部,是“腰”的本字。《說文》解釋:“身中也,象人要自臼(jū,音掬)之形。”就是說,“要”是人體的中間部分,表示兩手叉腰。這本是保護腰部的一種動作,對某些人而言,是一種風度;但對另一些人而言,卻是耍威風。
一只盛食物的簋(guǐ,音鬼)上,有金文“要”字:下邊是“女”,上邊中間部分是軀干,左右兩手叉腰。秦漢竹簡、帛書上的“要”,雙手與軀干合為一體,有的像“西”字。后來,楷書出現了上“西”下“女”的“要”,雙手叉腰的形狀也不見了。
明白了“要”的來歷,不僅不會誤解“要斬”,而且能正確理解古代漢語中有關“要”的句子。最著名有《墨子·兼愛》:“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細要”便是“細腰”,楚靈王不喜歡膀圓腰粗的武士,臣子們只好拼命節食減肥。賈誼《治安策》:“一脛(jìng,小腿)之大幾如要。”(一條小腿幾乎像腰一般粗)。
“要”是人體中間部分,又是極重要的部分,所以事物中間或重要部分都可稱要(腰),如山腰、要害、綱要、要職等。后來,由于字形的演變、字義的引申,為了便于區別,就在“要”左邊加義符月(肉)成“腰”,“要斬”隨之改為“腰斬”。
“它”是一條毒蛇
它 tā
看到這個題目,也許有人會不解:我們平時最熟悉的“它”字,怎么會是條蛇?別急,先打開《說文》看看,小篆的“它”,就讓人有種異樣的感覺。
“長眠”在《說文》中的這個“它”,分明是一條大頭蛇的形象!上部分根本不是什么“寶蓋頭”,恰恰是蛇頭;下部分一彎鉤,是蛇身及尾部,現在筆劃中的“鉤”,都由此演變而來,難怪書法中有“龍尾鉤”的稱呼。《說文》還告訴我們,“它”就是“蛇”的本字。“蛇”字的產生,則是由于“它”被借為“其它(他)”,虛化為代詞,得在“它”的左邊再加個“蟲”旁,指明這才是真正的“它”!
我們再來看看鑄在青銅器上的“它”。與現實生活中,那種大頭、扁身、長尾的蛇(像眼鏡蛇)聯系起來一想,這時候的“它”不免有些可怕了。不過,比起刻在龜甲獸骨上的“它”,可怕程度還小得多。甲骨文的“它”,光看外表,就夠兇惡的——這才是如假包換的毒蛇!那么,“它”究竟是什么毒蛇?三角頭、細頸,有可能蝮蛇。蝮蛇又名草上飛、土公蛇,行動迅速,主動追人,如果不小心,踩著它的三角頭,不得了,非挨它猛咬一口不可,甚至還會有生命危險。
甲骨文的“它”,從側面反映了遠古時代,先民們在毒蛇猛獸間生存的場景。那時候,草深林密,毒蛇出沒,人們的生命安全受到很大威脅,真不知有多少人命喪于“它”!所以,“它”在當時是災禍的象征之一。“無它”,是大吉;“有它”,則倒霉。《說文》:“上古草居患它,故相問無它乎。”(上古時代人們結草而居,害怕有蛇,所以互相問候:“沒有蛇吧?”)卜辭中有許多“有它”、“亡(無)它”,專問安危吉兇,“它”由毒蛇之害引申為泛指一切吉兇。
我們現在用的“它”,蛇頭跟蛇身已經變形、脫離,根本看不出蛇的樣子。但不管怎樣,“它”是一條毒蛇,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以后再碰到“它”的時候,我們可得小心一點。
人一生有幾大要?
人生最重要的三件大事是指求學之道路、就業之抉擇、婚姻之婚嫁。
古人曾說,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露,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這四大喜事中的“洞房花燭夜”對應的是婚姻之婚嫁,“金榜題名時”對應的是求學之道路和就業之抉擇。
按照普通人一生的時間先后順序,我們分為三部分,從求學之道路、就業之抉擇、婚姻之婚嫁的三個方面說說人生的這三件大事。
一、求學之道路
自從有了科舉考試以來,科舉考試一千多年的發展歷程,無一不訴說了求學之路的重要性。“鳥欲高飛先振翅,人求上進先讀書。 ”正是因為“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擁有許許多多的知識,有許多優秀的人的人生事跡,而求學正是明志明智的過程。“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我有一個博士朋友,他說,學能開智,學能慰平生,學也無止境。他在世界歷史的海洋里探索,他說,即使只是撿到一小片的貝殼,也足以讓我激動萬分。
二、就業之抉擇
“立志先立人,立人需立業。”靈感一動冒出的這句話,讓我在人生擇業就業過程中,給了我指明燈的作用。面對是一成不變的可望到頭的編制工作,還是具有挑戰性的收入浮動很高的寫文撰稿工作,我毅然選擇了更有挑戰的寫文撰稿工作。趁著年輕的干勁和熱血,也接受內心的愿望,這就是一個好的就業帶來的無限可能性。
人生的價值大多在自己所從事的工作中體現出來,而就業,是人生為斗米,也為宏愿所成的一個重要關頭。就業可以證明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勞動者,這是一個成熟的人生必須經歷的,也是責任的體現,不只是對自己,對家庭,對父母,對社會穩定,對國家發展,都是重中之重的事情。
三、婚姻之婚嫁
俗語有云:“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足以看出婚姻在人生之中的舉足輕重的位置。婚姻的重要性就像水一樣,你在失去水的時候,才會發現原來水是這么重要。人是具有社會性屬性,人也是群居性的,人比動物更高級的地方在于精神,而婚姻是人生的“羈絆”,另一半是人生中能帶給你力量,能帶你走出黑暗,能攜手與你度過百年人生的人啊!
我曾遇到兩個攜手出行度假的老者,他們手挽著手,的臉上洋溢著都是笑意,一問之下,果不其然,他們各自事業有成,家庭美滿和諧,今年是金婚之年,他們是來拍紀念照片的。幸福的婚姻,能帶來幸福的回憶。
人生三大事,事事順心意。也是人生的快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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