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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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一生著述大致依史學、經學、地理、律歷、數學、詩文雜著為類,多至50余種,300多卷,其中最為重要的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夷待訪錄》、《孟子師說》、《葬制或問》、《破邪論》、《思舊錄》、《易學象數論》、《明文海》、《行朝錄》、《今水經》、《大統歷推法》、《四明山志》等。黃宗羲生前曾自己整理編定《南雷文案》,又刪訂為《南雷文定》、《文約》。黃宗羲的《明儒學案》以及其后開始草創,并由后人和學生共同合作完成的《宋元學案》這兩部著作在中國史學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開創了中國史學上的新體裁,即“學案體”。學案體以學派分類的方式介紹一定時代的學術史,這種體裁被清人取用,成為編寫中國古代學術史的主要方式。
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刊印的《黃宗羲文集【增訂版】》(12冊),精裝,沈善洪主編,吳光執行主編,是目前收集黃宗羲詩文最全的版本。
- 黃宗羲
黃宗羲(1610~1695)中國明末清初史學家,思想家。浙江余姚人。字太沖,號南雷,學者尊為梨洲先生。其父因東林黨獄被閹黨迫害而死。崇禎帝即位,宗羲赴京為父鳴冤,被許為「忠臣孤子」。清順治二年(1645)清軍南下,弘光政權崩潰,魯王朱以海監國于紹興。他募鄉民在余姚舉兵抗清,時稱「世忠營」。魯王政權授以監察御史兼職方之職。兵敗返回故里,課徒授業,著述以終,至死不仕清廷。黃宗羲為學領域極廣,成就宏富,史學造詣尤深。他身歷明清更迭之際,認為「國可滅,史不可滅」。他論史注重史法,強調征實可信。所著《明儒學案》,搜羅極廣,用力極勤,是中國第一部系統的學術思想史專著。在哲學上,認為氣為本,無氣則無理,理為氣之理,但又認為「心即氣」,「盈天地皆心也」。在政治上,他深刻批判封建君主專制,提出君為天下之大害,不如無君,主張廢除君主「一家之法」,建立萬民的「天下之法」。他還提出以學校為議政機構的設想。他精于歷法、地理、數學以及版本目錄之學,并將其所得運用于治史實踐、辨析史事真偽、訂正史籍得失,多有卓見,影響及于整個清代。他一生著述大致依史學、經學、地理、律歷、數學、詩文雜著為類,多至50余種,近千卷。著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明史案》(迄今未見)、《明文海》、《明夷待訪錄》、《行朝錄》、《今水經》、《大統歷推法》、《四明山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