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_告子章句下第七節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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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典籍:《孟子》——「孟子·告子章句下第七節」原文
孟子回顧了三王時期,即周朝以前的三個圣王,認為他們是遵守社會行為規范而有最佳行為方式的君王。而春秋時期的五霸,雖提倡和遵守社會行為規范,但他們的行為方式卻不好,是霸道政治,因此是三王的罪人。到孟子所在的戰國時期的諸侯,既不遵守社會行為規范,又不選擇最佳行為方式,故而更壞,因此是五霸的罪人。而現在諸侯們手下的官員比諸侯們更壞,因此是現在的諸侯的罪人。
孟子這其實是針對諸侯國君和士大夫階級而言的,不僅是平民百姓,或是讀書人要遵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范,就是大夫級官員、諸侯君主,也要而且更要遵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范。春秋時各諸侯國雖然都在爭霸稱霸,但畢竟還奉著一個周王——當時的中央政府,承認有一個政治中心。這就是等于還承認有一個共同的社會行為規范。而五霸以后,東遷后的周起初尚占有今陜西東部和豫中一帶的地方,后來這些領土漸被秦、虢等國所占據,周所能控制的范圍,僅限于洛邑四周。疆域的縮小,使周失去了號令諸侯的能力,各諸侯不再定期向天子述職和納貢,周王室的收入因此而減少。周王經常向諸侯求車、求賻、求金,失去了昔日的尊嚴,已和一般小國無別。這就是說,整個周朝的社會行為規范至此已徹底崩潰。各諸侯國不再承認一定的社會行為規范。而這種狀況發展到孔子死后就更為嚴重了。春秋時從周王室到各個侯國,君權不強者占大多數。魯、宋、鄭、齊、晉等國的君權日益衰弱,到戰國時期,主宰國家命運的卿大夫為了爭權奪利,又不斷地展開激烈的兼并斗爭。
魯國在僖公時,由桓公之子季友秉政,其后代稱季孫氏。季友之兄慶父、叔牙之后為孟孫氏、叔孫氏。這三家皆為桓公之后,故稱三桓。僖公以后到春秋末,魯的政權基本上由三家所把持。襄公時,季孫宿執政,三分公室,魯君實力被削弱。到昭公時,昭公被逐出魯國,流浪在外七年而卒?!蹲髠鳌氛f:“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由于季氏頗得民心,故魯國出現“民不知君”的現象。但隨著三桓勢力的過于強大,三桓的家臣也非同一般。在春秋晚期,南蒯、陽虎、侯犯等先后起來反對季氏和叔孫氏,象陽虎就一度執掌魯的大權,即所謂的“陪臣執國命”。由此又反映出三家也在走向衰微。
宋國的卿大夫和魯一樣,以公族子孫為主,如有戴公之后的華、樂、老、皇四家,后來有桓公之后的魚、蕩、鱗、向四家。整個春秋時期,宋國的執政不出于戴、桓兩族,其中尤以戴族為多。各大族的傾軋很激烈,到春秋晚期,桓氏勢力被鏟除,剩下戴族的樂、皇幾家。
鄭國的執政以穆公后人為主。穆公有十三子,其中罕、駟、豐、游、印、國、良七家為強族,即所謂的七穆。從春秋中期到晚期,任鄭執政者不出這七家。
齊國在春秋早期由國、高二氏掌握大權,以后又有崔、慶二氏,這四家都是齊的公族。屬于異姓貴族者有姬姓的鮑氏和媯姓的田氏。田完本為陳國的公子,后逃到齊,桓公使其為工正。齊莊公時,田氏漸漸得勢。景公時,田乞為大夫。田氏為了擴張自己的勢力,“其收賦稅于民,以小斗受其粟,予民以大斗”,以此來籠絡人心,抬高田氏在齊國的聲望。景公死后,田氏滅國、高二氏,田乞專齊政。到其子田常時,鮑氏、晏氏也為田氏所除,田氏占有的土地比齊君的封邑還大。到田盤時,田氏的宗族“盡為齊都邑大夫”。田氏在外則和晉通使,成為齊國的實際統治者,齊宣公則有名無實。后田氏廢康公(宣公子),代替姜氏而統治齊國。
晉國從獻公時起,不許立公子、公孫為貴族,公子、公孫只好離晉而仕于他國。這就是所謂的“晉無公族”,為春秋時他國所無的現象。排斥公族,導致異姓或國姓中疏遠的卿大夫得勢。文公、襄公時,狐、趙、先、郤、胥等氏頗有權勢,以后又有韓、魏、欒、范、荀氏等強大宗族。春秋中期以后,卿大夫之間兼并激烈。從厲公時起,郤氏、胥氏、欒氏被翦除,到春秋晚期只剩下最強的趙、魏、韓、范、中行氏。后來趙又滅范、中行氏。春秋末年,智氏最強,趙聯合韓、魏而消滅智氏。晉長期的卿大夫兼并斗爭到此告一段落,晉國也被這勢均力敵的三家所瓜分。到戰國初年,三家得到周天子的認可,晉國乃分成趙、魏、韓三國。
由于“禮”的破壞,各諸侯國不得不強調“法”制,公元前536年,鄭國“鑄刑書”,即把刑法條文鑄于鼎上。公元前513年,晉國鑄刑鼎,以公布范鞅所作的刑書。公元前501年,鄭國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在此以前,所謂“議事以制”,就是判決者往往臨事作出懲罰標準,缺乏成文性材料的依據。而在刑法條文公布之后,官吏或貴族的專橫獨斷受到抑制,這在歷史上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并對以后戰國時期刑法條文的完善具有深遠的影響。雖然在周王朝初期也有法制,但那時的法制只是為了懲治有罪的人,整個社會秩序還是依靠社會行為規范而維系著的。
以上幾個國家都因為存在強大的同姓或異姓貴族勢力,為了私有利益,無視既定的社會行為規范,致使君權削弱,“權去公室,政在家門”。卿大夫為了爭權奪利,引起內亂頻繁發生。這就是無視于周王朝的社會行為規范而造成的后果,所以孟子稱他們是三王的罪人。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天子適諸侯曰巡狩,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養老尊賢,俊杰在位,則有慶,慶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蕪,遺老失賢,掊克在位,則有讓。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是故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五霸者,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桓公為盛??鹬畷T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初命曰:‘誅不孝,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倜唬骸鹳t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無忘賓旅?!拿唬骸繜o世官,官事無攝,取士必得,無專殺大夫。’五命曰:‘無曲防,無遏糴,無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歸于好?!裰T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長君之惡其罪小,逢君之惡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惡,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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