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鑒賞
-
南山崔崔,雄狐綏綏。魯道有蕩,齊子由歸。既曰歸止,曷又懷止?
葛屨五兩,冠緌雙止。魯道有蕩,齊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從止?
蓺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鞠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極止?
這首詩明顯是在譏刺齊襄公和文姜兄妹私通、無恥淫亂的丑聞。
史料記載,魯桓公夫人、齊國公主文姜與齊襄公是同父異母兄妹,卻踐踏人倫茍且私通。公元前694年,魯桓公因國事出訪齊國,文姜也竟然借此還鄉(與古禮不合),襄公和文姜再度私通。發現倆人關系曖昧的魯桓公譴責自己的太太,文姜告訴了齊襄公,齊襄公居然為此安排人謀殺了作為國賓的魯國君主。
這件事情傳開后,當年兩國國民均以為恥。尤其是齊國貴族覺得國家聲譽大損,在世界各國人面前抬不起頭來。因此齊國貴族創作此詩。前兩節譴責齊襄公兄妹荒淫無恥,后兩節責備魯桓公對妻子管教不嚴,致使爆發丑聞。
第一節用雄狐獨行求偶影射齊襄公覬覦妹妹的美色(古人認為狐貍是淫獸),譴責他不該有非分之想(曷又懷文姜?)。第二節用麻鞋和帽子比喻人有常偶,罵文姜探親回國中和齊襄公再度茍合,太不要臉。三、四節借種麻、劈柴比喻婚姻家庭處理事宜,諷刺魯桓公放縱妻子,夫道無能。
這首詩也佐證了春秋時期,婚姻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則是整個社會的規矩和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