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_德經第六十五章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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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有“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數句,從文字的表面意思上去看,很容易得出“為統治階級出謀劃策,而且謀劃的都是陰險狡詐之術”的結論。自古及后的封建統治者對人民群眾實行“愚民政策”,與老子“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不能說毫無干系,但并不能得出直接的結論。因為就老子的本意來講,他絕對不是為迎合統治者的需要而提出一套愚民之術的。有的學者說:“他是愿人與我同愚,泯除世上一切階級,做到物我兼我的大平等,這樣自可減少人間的許多齟齠紛爭。”(張默生《老子》第60頁)也有學者認為,老子的愚民思想,后來被法家所吸取,成為越來越荒謬的愚民政策;而且一脈相承下來,要對形成以阿Q精神和不怒、不爭為特點的國民性負責。對于這種論點,我們不能同意。正如陳鼓應所說,“老子認為政治的好環,常系于統治者的處心和做法。統治者若是真誠樸質,才能導出良好的政風,有良好的政風,社會才能趨于安寧;如果統治者機巧黠滑,就會產生敗壞的政風。政風敗壞,人們就相互偽詐,彼此賊害,而社會將無寧日了。居于這個觀點,所以老子期望統治者導民以‘愚’。老子生當亂世,感于世亂的根源莫過于大家攻心斗智,競相偽飾,因此呼吁人們揚棄世俗價值的糾紛,而返樸歸真。老子針對時弊,而作為這種憤世矯枉的言論。”(《老子注譯及評價》第315頁)對老子“非以明民,將以愚之”的主張,陳鼓應先生有深入切實的評價,這個評價極為中肯。老子希望人們不要被智巧、爭奪搞得心迷神亂,不要泯滅原始的質樸、淳厚的人性,要因順自然,而本章所講的“愚”,其實就是質樸、自然的另一表述詞句。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