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_道經第十六章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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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人們研究老子,總是用“清靜無為”、“恬淡寡欲”這幾句話概括老子的人生態度。但從總體上看,老子比較重視清靜無為,主要是就治國治世而言的政治用語,不完全指修身的問題。這一章并不是專講人生,而是主要講認識世界,當然也包括認識人生。但無論是認識人生哲理,還是認識客觀世界,其基本態度是“致虛”、“清靜”、“歸根”和“復命”。先說“致虛”。虛無是道的本體,但運用起來卻是無窮無盡的。“致虛極”是要人們排除物欲的誘惑,回歸到虛靜的本性,這樣才能認識“道”,而不是為爭權奪利而忘了“道”。“致虛”必“守靜”,因為“虛”是本體,而“靜”則在于運用。司馬遷說:“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史記·太史公自序》)這是很扼要的概括。“靜”與“動”是一對矛盾,在這個矛盾中,老子著重于“靜”而不是“動”,也不否定“動”的作用。再說“歸根”。根是草木所由生的部分,有根本、根源、根基諸義,是一切事物起點。在老子看來,對立是過程,是相對的,統一是歸宿,是絕對的。這就是歸根的哲學含義。不過,老子哲學帶有循環論的色彩。任繼愈說“老子主張要虛心,靜觀萬物發展和變化,他認為萬物的變化是循環往復的,變來變去,又回到它原來的出發點(歸根),等于不變,所以叫做靜。既然靜是萬物變化的總原則,所以是常(不變),為了遵循這一靜的原則,就不要輕舉妄動,變革不如保守安全。把這一原則應用到生活、政治各方面,他認為消極無為,可以不遭危險。”(任繼愈《老子新譯》)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并作,吾以觀復。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覆命。覆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歿身不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