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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仲永問題研究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1)本文為什么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無量,而其父貪利導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幾筆點出其淪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詳略處理,有力的突出了“傷”這一主題,為后來父親不讓他學習做鋪墊,又與后來變成普通人作對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對仲永變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么“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長大后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余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敘事采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后“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后“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后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余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了“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后者更為重要,即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后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后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系不無裨益。

  (4)幼年時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稱奇的表現(用原文)

  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5)作者認為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的原因是什么?(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6)文中講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達方式上有什么特點?

  1、2段敘述,3段議論

  (8)方仲永有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原因是什么?

  1.個人原因:父親貪圖小利,目光短淺,不讓他學習。

  2.沒有接受后天正常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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