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顥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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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學主張。程顥與其弟程頤同為宋代理學的主要奠基者,世稱“二程”。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并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于萬物的“天理”,“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于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欲”。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系。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流毒頗深。究其內涵:一,“理”是宇宙的終極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萬物皆只有一個天理”。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則及封建等級制度的總稱。“上下之分,尊卑之義,理之當也,禮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乎天地之間”。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發展變化規律的意義。“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長期講學于洛陽,故世稱其學為“洛學”,二程在哲學上發揮了孟子至周敦頤的心性命理之學,建立了以“天理”為核心的唯心主義理學體系。二程在學術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題是“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他們認為陽陰二氣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創生萬物的材料,從二程開始,“理”或“天理”被作為哲學的最高范疇使用,亦即被作為世界的本體,而且人類社會的等級制度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道德規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間社會的具體表現形態,“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于天地之間。”(《河南程氏遺書》五)
二程的人性論祖述思孟學派的性善論,但二程的人性論在性善論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為什么至善,為什么會產生惡的因素等一系列問題。二程認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的區別,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現,未受任何損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無疵的;后者則氣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氣”的侵蝕,產生弊端,因而具有惡的因素。二程認為,性的本然狀態,由于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質特征,惡則表現為人的不合節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稱之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對立面,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則“人欲”滅,“人欲”盛則“天理”衰。由此可見宋代理學家所提出的“存天理,滅人欲”這一命題,實際上是有其一定的積極意義,不容全盤否定。
- 程顥
程顥北宋(1032年~1085年7月9日)字伯淳,人稱明道先生,原籍河南洛陽,生于湖北黃陂縣灄源鄉(今屬紅安)。宋代大儒,理學家、教育家,封“先賢”,奉祀孔廟東廡第38位。 與程頤為同胞兄弟,世稱“二程”。“二程”早年受學于理學創始人周敦頤,宋神宗趙頊時,建立起自己的理學體系。 其家歷代仕宦,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祖父程遹曾任黃陂縣令,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卒于該縣。父程珦年幼無力返鄉,遂居于黃陂,曾任黃陂縣尉,后官至太中大夫。二程就是在其父任黃陂縣尉時所生,自幼深受家學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父程珦影響,以非王安石新法著稱。 北宋嘉祐二年(1057年)舉進士后,歷官鄠縣主簿、上元縣主簿、澤州晉城令、太子中允、監察御史、監汝州酒稅、鎮寧軍節度判官、宗寧寺丞等職。 神宗初,任御史。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不受重用,遂潛心于學術。《宋史》本傳稱:“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濫于諸家,出入于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后得之”。與弟程頤開創“洛學”,奠定了理學基礎。在教育上,先后在嵩陽、扶溝等地設學庠,并潛心教育研究,論著頗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體系。程顥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養圣人,“君子之學,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棄也”。孝者所當孝,弟者所當弟,自是而推之,是亦圣人而已矣”。即認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愛物,謹守封建倫常。學《論語》、《孟子》則為“知道”,“讀《論語》、《孟子》而不知道,所謂雖多亦奚以為?”《大學》、《中庸》亦不可不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明此理也”。而《中庸》“天理也,不極天理之高明,不足以道中庸”。總之,教育必以儒家經典為教材,以儒家倫理為教育之基本內容。程顥還提出,讀書以期“講明義理”,注重讀書方法,“讀書將以窮理,將以致用也”,不可“滯心于章句之末”,為此者乃“學者之大患”。同其理學思想一樣,程顥的教育思想對后世影響深遠。后人為求學統淵源,于他講學之處立祠或書院以為紀念。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于京師講《易》處(今河南開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明成化二十年(1489),河南巡撫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書院,祀二程于講堂。另嵩陽書院亦為紀念二程所立。《嵩陽書院志·序》稱:“嵩陽書院,宋藏經處,兩程夫子置散投閑與群弟子講學地也”。 宋寧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賜謚程顥為“純公”,程頤為“正公”。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顥為“河南伯”,程頤為“伊川伯”,并“從祀孔子廟庭”。元明宗至順元年(1330年),詔加封程顥為“豫國公”,程頤為“洛國公”。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詔令兩程祠以顏子(即顏淵)例修建, 規制比于闕里,前后殿廡齋室等房共六十余間,祭文稱頌兩程“闡明正學,興起斯文,本諸先哲,淑我后人”。清康熙二十五年,二程進儒為賢, 位列孔子及門下、漢唐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賜給兩程祠‘學達性天’匾額 。 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編成的《河南程氏遺書》、《河南程氏外書》、《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經說》等,程頤另著有《周易傳》。二程的學說后來由南宋朱熹等理學家繼承發展,成為“程朱”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