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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恒為政舉措

  西漢王朝建立后,漢高祖、惠帝、呂后都著力于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統治秩序,收到了顯著的成效。然而文帝即位之時,不僅國家財力嚴重不足,人民生活還相當困頓。造成這種貧困的狀況,是由于“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農民遭受殘酷剝削,淫侈之風日益嚴重,以及社會背本趨末的結果。這表明漢初一度緩和的社會矛盾,到文景時期又逐漸趨于表面化。于是他開始大顯身手,開始了他的治國之路。

政治  ①司法  秦漢時期的黃老學一個主要特征是“守法而無為”,所謂“無為”,不是毫無作為,也不是漫無邊際的放任,而是不超越既定的法律規定。“法”是“無為”的界限,而無為的“道”又是“法”的根源。所以,要求“法立而弗敢廢”,就是指立法之后不輕易變更,要“循守成法”。  漢初統治者堅持黃老之學“賞罰信”的思想,主張嚴格執法,即使皇帝也只有“執道生法”的權力,而不得犯法。漢文帝就是一位不以個人意志破壞法律規定而“循守成法”的皇帝。一次,文帝出行中路過渭橋,有人從橋下走出,使文帝乘車的馬受驚而跑。廷尉張釋之判處此人“罪金”(罰四兩金)。文帝要求處死。張釋之向文帝說:“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制定的,如果我們輕易地改變法律,就會使人們對法律失去信任,不知怎樣做才對。”文帝終究表示廷尉做得對。  黃老思想雖然吸收了法家的“執法”“守法”思想,但基于“安民”“惠民”的立場,對法家的“重刑輕罪”主張并不首肯。黃老思想不僅要求“君正”,而且要求“法正”。在這種思想作用下,漢初統治者堅持除秦苛法。文帝元年(前179年)十二月,除“收孥連坐法”。明令宣布:“廢除一人犯罪,家人收為奴婢及各種株連的法律。”這是對舊傳統的否定,對成法的改革。

  ②改革刑制  文帝廢除的首先是連坐法,當時叫做首孥連坐法。當時的大臣陳平和周勃開始不同意,但在文帝的堅持下,只好按照文帝的意思起草了詔書,終于將連坐法廢除了。其次是對肉刑的廢除,改為處以笞刑和杖刑,因為次數太多,有的三百,有的五百,還是太重,經常把人打死,于是又減輕次數,最終達到了減輕刑罰的目的。  文帝最重要的改革是廢除肉刑,改革刑制。改革的起因是緹縈救父。文帝十三年(前167年),齊太倉令淳于公犯了罪,應當受刑。漢代的肉刑主要由黥刑(臉上刺字)、劓刑(割去鼻子)和斬左右趾(砍去左足或右足)。淳于公因為做過官,所以要押解到長安去受刑。淳于公幼女緹縈非常悲痛,便隨父到長安,上書文帝,說:“臣妾愿意入官府為奴婢,來抵贖父罪。”文帝憐憫她的一片孝心,下令赦免了淳于公的肉刑,令其攜女歸家,并且下詔廢除肉刑,改革刑制。  對漢文帝廢除肉刑,后世有許多評說,大多是認為出于“悲憐”緹縈,體現了文帝的“德政”。這一刑制的改革,在中國法制史上的意義是重大的,它是中國古代刑制由野蠻階段進入較為文明階段的標志。這一改革,為刑制向新“五刑”(笞、杖、徙、流、死)的過渡奠定了基礎。

  ③廢除過關用傳制度  漢代在軍事重鎮或邊地要塞,都設關卡以控制人口流動,檢查行旅往來。出入關隘時,要持有“傳”,即通過關卡的符信(憑證),方可放行。文帝十二年(前168年)三月,文帝取消出入關的“傳”,從而有利用于商品的流通和各地區間的經濟聯系,對于農業生產的發展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④令列侯歸國  文帝即位之初,列侯多居長安,遠離所屬食邑,造成“吏卒給輸費苦”,給人民增加了一項新的轉輸負擔。文帝二年(前178年),即詔令列侯回歸封邑,做官吏的及有詔令特許的,要將太子送歸封邑,其他任何人不許留居長安,以減輕人民的負擔。

  重民思想  ①安民為本  年輕的賈誼作《過秦論》為文帝提出治國的根本方針為“牧民之道,務在安之”。這股要求安民的社會思潮,是惠帝以來朝野共同的要求,也是鞏固西漢統治的需要。

  ②減省租賦  為了吸引農民歸農力本,文帝以減輕田租稅率的辦法,改變背本趨末的社會風氣,用來激發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前168年),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由十五稅一減為三十稅一,即納1∕30的土地稅,十三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此以后,三十稅一成為漢代定制。此外,算賦也由每人每年120錢減至每人每年40錢。

  ③減輕徭役  文帝“偃武興文”,“丁男三年而一事”,即成年男子的徭役減為每三年服役一次。這樣的減免,在中國封建社會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④弛山澤之禁  文帝后六年(前158年),文帝下令,開放原來歸屬國家的所有山林川澤,準許私人開采礦產,利用和開發漁鹽資源,從而促進了農民的副業生產和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系的鹽鐵生產事業的發展。弛禁的結果,“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

  ⑤入粟拜爵  文帝十二年(前168年),號稱“智囊”的太子家令晁錯向文帝建議:“募天下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并在其《論貴粟疏》中宣傳此思想,本套思想非常符合文帝時期充實國力的目的,于是,文帝采納了這個建議,采取公開招標價賣爵的辦法來充實邊防軍糧。晁錯又建議,入粟拜爵辦法實行后,邊境積粟足以支5年,可令入粟者輸于郡縣,是郡縣也積粟;邊境和郡縣都已充實,就可以免除天下田租。入粟拜爵辦法的實行,使農民的處境暫時有所改善,而晁錯的《論貴粟疏》也被后世廣為傳誦!

  躬修節儉  文帝在位23年,車騎服御之物都沒有增添;屢次下詔禁止郡國貢獻奇珍異寶;平時穿戴都是用粗糙的黑絲綢做的衣服;文帝為自己預修的陵墓,也要求從簡。在中國歷代帝王中,文帝是一生都注重簡樸為世人稱道的皇帝。

  政績表現  由于文帝采取了上述的方針和措施,就使當時社會經濟獲得了顯著的發展,統治秩序也日臻鞏固。西漢初年,大侯封國不過萬家,小的五六百戶;到了文帝和景帝時期,流民還歸田園,戶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國大者至三四萬戶,小的也戶口倍增,而且比過去富實多了。中國古代社會開始進入治世。  源于文帝時期的文景之治之所以成為封建社會的盛世,原因是多方面的:  1、統治者認識的改變:漢初統治者從秦亡的教訓中,第一次看到了“民”的力量,認識到這個力量雖在平時不顯現,然而絕不能忽視它。如果過分侵犯了“民”維持生存的起碼權利,“民”就不是原來的被動狀態,而要以暴力的行動顯示出它不僅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強大力量。所以統治者就要對“民”讓步,就要順“民”心。  2、統治者大力推行黃老政治:漢初統治者,尤其是文帝和景帝,堅持“清靜無為”“躬修節儉”[21],實行輕徭薄賦的政策,結果減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費,解決了秦過分剝削農民、破壞合理的權利和界限的根本問題,這樣,就造成一個“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的良好社會環境。  3、文帝個人的勵精圖治:劉恒即位不久,就廢止了誹謗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膽提出不同的意見。秦代以來有所謂“秘祝”之官,凡有災異就移過于臣下。文帝十三年(前167年)下詔廢除并且聲明:“百官的錯誤和罪過,皇帝要負責。”次年,他又禁止祠官為他祝福,文帝謙讓寬容,以禮相待,便自然形成一種比較清明的政治空氣,正因為如此,漢文帝的政績不但得到了后人的贊譽,也得到了西漢末年赤眉軍的尊崇,他們攻占長安后,西漢皇陵均被破壞,唯有漢文帝的霸陵得到了保護。

軍事  漢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呂后死。文帝即位,繼續對匈奴和親。  文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77年),匈奴右賢王背棄 和親 之約,率數萬大軍侵占河南地(今內蒙古伊克昭盟地區),并進襲上郡(今陜西綏德地區),殺略漢民,威脅長安。文帝急令丞相灌嬰將車騎8萬迎擊匈奴,自率諸將詣甘泉宮(故址在今陜西淳化西北),作為應援。匈奴右賢王見漢軍大隊來攻,遂退出塞外。雙方雖未交兵,但這次用兵是西漢自白登之圍后對匈奴第一次大規模的軍事行動,表明西漢王朝并不甘于 和親 政策。  文帝前元六年(公元前174年),冒頓單于死,其子稽粥即位,號老上單于。  老上單于初即位,文帝復遣宗室女公主為單于閼氏,派宦者燕人中行說為護送使者。中行說不愿去匈奴,被強令出使。中行說忿恨上路,到匈奴即投降老上單于。老上單于對他親信倍至。中行說在匈奴千方百計破壞漢匈的 和親 關系,鼓動老上單于伺機南下攻漢。  文帝前元十四年(公元前166年)冬,老上單于親率14萬大軍入北地郡,進占朝那(今甘肅平涼西北)、蕭關(今甘肅固原東南)、彭陽(今甘肅鎮原東南),燒毀中宮(秦宮,故址在今甘肅固原),前鋒直抵雍縣(今陜西鳳翔南)、甘泉(今陜西淳化西北),距長安僅200里,直接威脅西漢王朝的統治中心。文帝得報,立即命中尉周谷、郎中令張武為將軍, 發車千乘,騎十萬 ,屯駐長安附近,防衛京師;又拜昌侯盧卿為上郡將軍,寧侯魏遫為北地將軍,隆慮侯周灶為隴西將軍,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董赤為前將軍,大發上郡、北地、隴西等處兵馬車騎迎擊匈奴,苦戰月余,老上單于方退出塞外,而漢軍 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 。從此, 匈奴日已驕,歲入邊,殺略人民畜產甚多,云中、遼東最甚,至代郡萬余人 。西漢王朝深以為患,不得不遣使者復與匈奴修好 和親.文帝后元四年(公元前160年),老上稽粥單于死,其子軍臣立為單于,仍以中行說為親信,積極準備攻漢。  文帝后元六年(公元前158年),軍臣單于絕 和親 之約,對漢發動戰爭。他以6萬騎兵,分兩路,每路3萬騎,分別侵入上郡及云中郡,殺略甚眾。文帝急忙以中大夫令勉為車騎將軍,率軍進駐飛狐(今山西上黨);以原楚相蘇意為將軍,將兵入代地,進駐句注(今山西雁門關附近);又派將軍張武屯兵北地,同時,置三將軍,命河內守周亞夫駐屯細柳,祝茲侯徐悍駐棘門,宗正劉禮駐霸上,保衛長安。此時,匈奴騎兵已進至代地句注邊,邊境烽火警報連連告急。漢軍經數月調動,方抵邊境地區。匈奴見漢軍加強了守備,遂退出塞外。漢軍也罷兵撤警。第二年,文帝死。  景帝時,繼續執行高祖劉邦以來的和親政策,通關市,給遺匈奴,遣公主,注意改善與匈奴的關系。因此,匈奴對漢只有一些小規模的邊境襲擾,不再有大規模的軍事入侵。

民族  漢文帝即位后,不僅內政復雜棘手,邊事也十分嚴峻,在國力不強的情況下,面對“胡強南勁”的形勢,漢文帝采取了正確的策略,終于贏得了較好的外部環境。

  匈奴  自白登之圍來,漢廷對匈奴實行和親政策,雖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并不能根本解除匈奴貴族的威脅,雙方一直處于戰和不定的狀態。  文帝在位期間,為了謀求安定的和平環境,對匈奴一直采取克制忍讓的態度,繼續執行和親政策,避免大動干戈。然而,匈奴雖然受益于和親政策,但是卻不信守和親的盟約。漢廷急需行之有效的御邊之策。  當時任太子家令的晁錯上書漢文帝,分析漢朝與匈奴雙方在軍事上各自的長短,建議實行“募民實邊”的策略。其主要內容為:在邊地建立城邑,招募內地人民遷徙邊地,一面種田,一面備“胡”;每個城邑遷徙千戶以上的居民,由官府發給農具、衣服、糧食,直到他們能自給為止;遷往邊地的老百姓,按什伍編制組織起來,平時進行訓練,有事則可應敵,凡能抵抗匈奴人的侵擾,奪回被匈奴人掠奪的財富,則由官府照價賞賜一半。文帝在不同程度上采納了這個策略。  此外,文帝還在邊地建立馬苑36所,分布在北部和西部,用官奴婢3萬人,養馬30萬匹。在民間,同樣獎勵老百姓養馬,以滿足邊防對馬匹的需求。  這些措施產生了積極的作用:改變了單一輪換屯戍的制度,既有利于對邊郡的開發,又大大加強了抗擊匈奴的防御力量;有利于休養和生息,使內地的社會經濟迅速地恢復和發展;為后來漢武帝徹底解決匈奴問題打下了基礎。

  南越  在戰國秦漢時期,我國東南沿海一帶及嶺南一帶,聚居一種支族眾多的越族,被統稱為“百越”。居住在嶺南地區的越人,因地處“楚之南”,被稱為“南越”。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統一嶺南,在這里設置了桂林、南海、和象三個郡。秦末農民戰爭起義爆發后,行南海尉事的趙佗自立為王。  漢高祖時,趙佗接受“南越王”封號,從此“稱臣奉漢約”,成為西漢王朝下的一個屬國—南越國。呂后統治時期,對南越實行經濟封鎖政策,趙佗即以兵戎相見,與漢王朝分庭抗禮。  公元前180年,呂后駕崩,文帝即位,改變扼殺政策,采取安撫政策,向南越提供發展生產所需的鐵器、農具、馬牛羊等。并派人修葺趙佗在真定(今河北正定)的祖墳,置守邑,歲時祭祀。又撤掉進攻南越的軍官,拜趙佗的兄弟做官。然后,遣陸賈再次出使南越。在文帝誠意的感召下,趙佗謝罪稱臣,從而再次贏得了發展經濟的有利條件。到武帝時期,嶺南地區經濟文化發展已有較大發展。  由以上可以看出,漢文帝對周邊少數民族不輕易用兵,盡力維持相安友好關系,以禮相待,兄弟相稱,這對于加強中原人民與周邊少數民族人民之間的團結,增進友誼,起了很好的作用,進一步促進了漢朝時期各個民族之間的融合,對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做出了貢獻。

作者介紹

劉恒 劉恒 漢文帝劉恒(前202年—前157年),漢高祖第四子,母薄姬,漢惠帝之庶弟。前196年劉邦鎮壓陳豨叛亂后,封劉恒為代王,其為人寬容平和,在政治上保持低調。高祖死后,呂后專權,諸呂掌握了朝廷軍政大權。前180年,呂后一死,太尉周勃、丞相陳平等大臣把諸呂一網打盡,迎立代王劉恒入京為帝,是為漢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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